根据《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经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研究,201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小组。
各学科(专业)成立以指导教师为责任人的复试小组(由5人以上指导教师组成),当年招生的指导教师应尽量进入复试小组。
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认真学习《四川大学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办法》,遵守工作纪律和相关要求。
二、复试的方式及注意事项
1、复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3月 26 日上午笔试,为专业课测试; 3月 26日下午面试。
2、面试的注意事项
(1)面试要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和录音,并妥存备查;同一学科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
(2)考核的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全面考核考生对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面试考生签名
每位考生要核实复试表上的个人信息(特别是通讯地址),并填报是否服从学院内调配,确认后请签名。
(4)报到核证
报到时,必须严格审查考生报考资格,并查验毕业证书原件(往届生)、身份证或学生证,并核对毕业证(学位证)编号(复试表上有证书编号),核实学生证的在读时间(避免大二、大三的考生)。
三、成绩统计
(1)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总分为200分,其中笔试部分占100分,面试占60分,外语能力测试占40分,笔试、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成绩之和为复试成绩。拟录取生的复试成绩应不低于120分,笔试成绩应不低于50分,面试与外语能力成绩之和应不低于50分,否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总成绩排队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2)×40%
四、录取规则
学术型考生根据初试填报志愿进入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试,专业学位研究生根据复试报到时填报的志愿进入相应学科(专业)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各学科点内部根据学生志愿按总成绩排序录取(其中,参加了夏令营,且初试分数线达到学院分数线的,不需参加复试,各学科点直接录取),当部分学科点合格考生人数不足时,对学院其他学科点未录取且服从调配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录取。
每个专业的拟录取名单(复试表可稍晚一些)最晚于3月30 日(周一)交到院研办。
五、复试收费标准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系统考试考务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2】641号)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费:每生120元。
六、录取名单公示。
在学院网站上及时公布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拟录取名单经研招办审核后进行公示。
水电学院院研办
201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