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单位:
2014年4月9日上午8:40左右,我校望江校区第一理科楼大楼有人违规将装有废液的反应瓶丢弃于生活垃圾桶,被物管清洁人员不小心打碎后导致泄漏。学校相关部门接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了妥善处置。为了杜绝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建设绿色平安校园,现就相关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 学校相关部门和第一理科楼相关学院,对此次违规丢弃实验室危险废物事件进行拉网式彻底调查,各相关学院以所属每间实验室为单位按调查表格(见附件)于4月18日之前完成调查任务并汇总到设备处。对当事责任人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 各单位要督促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进一步落实《四川大学实验室安全与环保管理条例》(川大实[2012]10号)和《四川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川大实[2012]9号),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和规范实验室的危废管理;
3. 各单位要长期加强教师、学生的实验室安全与环保教育培训工作,形成全员安全环保文化习惯;
4. 各单位要定期和不定期进行实验室安全环保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整改,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联系电话:85405919、85401207(赵老师、何老师)
Email: sculabanquanke@126.com
实验室实验情况调查表.docx
四川大学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