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5〕18号)精神,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现将学校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放假时间。
1.中秋节:9月15日(星期四)至1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9月18日(星期日)行课、上班。
2.国庆节:10月1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五)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行课、上班。
二、教学课程作相应调整,课程表上9月16日(星期五)的课程调至9月18日(星期日),10月6日(星期四)的课调至10月8日(星期六),10月7日(星期五)的课调至10月9日(星期日)。
三、各有关单位在保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高质量完成校庆工作任务的前提下,可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当安排轮休。
四、成人教育学生和网络教育学生的放假时间及课程调整由成人教育学院和网络教育学院另行通知。
五、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保密、防火、防盗工作,切实安排人员值班,对重点部位要加强防范。各学院(所、中心)和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等单位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并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节日期间学生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生活。
六、请各单位于9月14日前将中秋节、9月30日前将国庆节期间值班人员及联系电话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分别报送至校党委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dbzhk@scu.edu.cn)和校长办公室综合科(电子邮箱:xb@scu.edu.cn)。
中共四川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6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