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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关于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更新时间:2016-09-07 16:42:00 点击量: 来源/编辑: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6]138号)、《四川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17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我院201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经学院研究决定,成立推免工作小组。经工作小组商定,制定此学院推免工作实施细则。

一、推免工作小组

学院成立2017届推免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推免组织、考核、审定,回答学生疑问等工作。

组  长:刘  超

副组长:黄晓荣

成  员:陈建康  李  嘉  许唯临  何江达  杨兴国  张立勇

  覃光华  鞠小明  李龙国  张建海  李克锋  李渭新

  骆  红  王玉华

秘  书:陈  钟  尹建平

二、推免条件

1、符合《四川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实施办法》(川大教[2016]138号)等文件精神。

2、外语要求具有较高的水平和运用能力,具体标准如下:英语四级成绩≥568分;或英语六级成绩≥425分;或TOEFL成绩≥88分;或旧GRE成绩≥1200+4分;或新GRE成绩≥310+4分;或IELTS成绩≥6分。

3、成绩优良,按前三年所有必修课成绩排名,取专业前50%比例选拔填表。在校期间前三年所学必修课程按照第一次修读成绩计入。

4、对于创新能力特别突出、科研成果特别显著、专业水平特别高者,外语要求可适当放宽。具体要求为:(1)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第一部分得分不低于8分(参照附件1的规定,满分为10分);(2)外语不低于合格。

此类学生向学院申请,由相关学科2名教授推荐、学院考核后确定人选,再参加学校召开的专家组考核会。

三、推免考核

根据学生的“课程成绩”、“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和“社会实践活动成绩”确定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以综合成绩排序确定。

综合成绩构成:课程成绩占60分;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占35分;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占5分。

课程成绩只计算必修课程平均成绩,其计算方法为:

课程成绩=∑(某门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课程学分

科研创新潜质、专业能力倾向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根据学生论文、学科竞赛、发明创造和创新实验计划等相关成果,参照附件1的规定,由学院组织专家认定,该部分占10分;第二部分为专家面试成绩,占25分。

社会实践活动成绩,参照附件2的规定由学院组织专家认定。

四、推免资格确定原则

1、满足推免条件的学生,分专业按照综合成绩统一排名,分专业录取。

2、各专业推免指标的分配按各专业人数比例确定。

3、若有增补或放弃的指标,按专业人数比例再分配递补。

五、时间安排

1、符合推免生条件的学生请于2016年9月8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材料,递交申请材料地点:四川大学望江校区水利水电学院301室。

2、学院将在2016年9月14日前组织专家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学生将参加面试。

3、学院将在2016年9月21日前完成推免生综合成绩排序,并在网站进行公示。

六、其他

1、学校相关推免文件详见川大教务处网站。

2、学院推免规定若有与学校有关文件不一致,以学校文件要求为准。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水利水电学院

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二O一六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