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2016]51号、85号文的精神及学校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在2016年6月21日已发工作安排与通知的基础上,就暑假期间全校实验室安全与环保工作再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
1.各单位要以对全体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责任意识,将实验室安全环保工作作为近期及假期的重点工作,切实抓好。进一步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相关要求贯彻落实到本单位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中,做到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考核。
2.各单位要将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层层落实,具体到相应岗位及相应工作人员。
3.各单位必须在放假前通过认真深入地排查,掌握本单位实验室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做好整改工作。
4.各单位务必认真做好暑假期间实验室安保工作布置和值班安排,加强值班巡查,及时切断假期停用实验场所的电源、水源、气源,防止事故发生。
5. 全校各相关单位务必做好实验室仪器、特种设备等的管理,尤其要做好剧毒、易燃易爆、细菌、病毒、放射源等危险品的管理。
6.切实做好暑假期间的防汛工作,提早准备、提早动员和提早安排,特别是地势相对较低的实验室或实验楼底层实验室要更加注意防洪工作,将与水接触可能发生化学反应甚至发生爆炸的实验物料提前转移,做好保管。
7.各单位要对假期继续参与实验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与培训,避免单人在实验室从事实验操作;同时提醒师生高度警惕汛期安全,引导师生控制或减少室外活动,防范安全事故。
8.江安校区各单位暑假期间需要开放使用的科研、教学实验室, 由各单位将开放的实验室房间号、负责人、联系方式及需出入校门的汽车信息向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保卫处、江安各大楼物管备案。
9. 望江校区(东区)危险废弃物临时库房假期开放时间为:2016年7月29日、8月12日、8月26日上午9:00-11:00,9月2日恢复正常开放。请各单位做好危废送存安排。
特此通知!
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
201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