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统一安排,为维护校园假期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现将今年寒假、春节期间的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保卫处将在放假前对全校各学院和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各类消防、治安隐患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存在隐患单位务必按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
各部门在放假前要对本单位的消防、治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要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督促整改工作。如出现安全隐患检查不力、整改不到位而引发安全事故的,要追究安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二、开展针对性安全教育
各单位在放假前,对本单位的教职工和学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重点对学生和教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煤气中毒、防交通事故的安全教育。务必提醒师生员工,在假期的生活及旅途中注意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三、重视消防、治安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消防、治安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管理,落实假期安全责任,确保不发生事故。放假期间属学校盗窃案件高发期,各单位要尤其注意加强防盗工作。
凡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的库房、以及实验室、财务室、档案馆、机要室,博物馆、图书馆、贵重物品室、科研机构、文物古建筑及其他重点部位都要加强假期中的值班和巡查,做好值班记录。重点部位主管单位领导在寒假期间要定期到所属重点部位检查值班情况,及时解决值班中存在的问题。无人值班的办公室、实验室及其他房间在寒假期间应关闭用电设备电源、锁好门窗,室内不得存放现金及其他贵重物品,同时单位应安排人员定期查看,确保安全。
学生公寓的管理人员要做假期巡查工作,关闭无人寝室门窗并切断电源,值班室要做好出入登记,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在寒假期间,坚持留校学生集中住宿,女生不得单独住宿的原则,学生公寓不得擅自容留外来学生和外来人员留宿,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学生贵重物品的妥善保管,保证留校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落实假期值班工作
各单要安排好本单位假期的值班工作,各级领导要轮流亲自带班,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做好每日巡查记录,严格履行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校办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报告,一旦发生事故,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各单位请在2016年1月27日前将本单位假期值班人员电子文档发送至保卫处邮箱(bwc@scu.edu.cn)
学校总值班电话:85995000
保卫处24小时值班电话:85460110(望江校区)
85501098(华西校区)
85996110(江安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