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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四川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04-12 16:08:00 点击量: 来源/编辑: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四川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条例和文件的规定,经教代会代表团团长、教代会专门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和部门工会主席联席会议研究,校党委同意,定于2016年4月22日—23日召开四川大学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暨第二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双代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与内容

    本次大会的主题是:“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实现学校发展新跨越”。大会将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听取和讨论《校长工作报告》,审议《四川大学2015年财经工作报告》、《四川大学2015年教代会和工会工作报告》,对学校推进一流学科一流专业建设相关文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具体时间与安排

    本次“双代会”定于2016年4月22日—23日召开。4月21日(星期四)下午4:00召开“双代会”预备会;4月22日(星期五)上午8:30举行“双代会”开幕式,4月22日下午分团讨论,4月22日晚上召开“双代会”主席团扩大会议,4月23日(星期六)上午各代表团继续讨论,接着举行“双代会”闭幕式。预备会、开幕式和闭幕式在望江校区西五教演播厅举行,主席团扩大会议地点在望江校区明德楼(行政楼)320会议室,分组讨论地点另行通知。

    三、关于“双代会”代表

      教代会和工代会正式代表分别以上一次“双代会”所分代表团为单位参加会议;原代表离退休、调动或长期在国外的,按规定程序,由所在单位作适当的调整和补选;非“双代会”正式代表的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部处主要负责人作为列席代表列席会议,并参加所在单位代表团的讨论;学校部分老领导,各级人大、政协的部分代表、委员,校内各民主党派和侨联的主要负责人,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等作为“双代会”特邀代表出席会议。

    四、工作要求

“双代会”代表原则上不能请假;各级党组织要充分重视“双代会”工作,加强对相关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各学院、各单位要妥善调整、安排好“双代会”代表的教学、出差等工作,保证“双代会”代表按时参加会议。

   五、召开本次“双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财政经费开支。 

                          中共四川大学委会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