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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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7-12-19 17:38:00 点击量:3128次

校内各单位:

为全面做好学校冬季消防安全工作,大力整治各类火灾隐患,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生命安全,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7年全省教育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建设,增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强化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深入排查火灾隐患为主线,做到安全责任逐级落实、隐患排查常抓不懈、宣传教育多管齐下,严防一般火灾发生、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体性伤亡火灾事故发生,全面提升消防安全长效机制建设水平。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为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和需要,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逐级宣传发动到位,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相应岗位,相应人员。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两会”闭幕前)。各单位按照既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两会”结束后5日内)。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提升经验做法,查找工作薄弱环节,积极堵塞管理漏洞,研究制定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并将总结材料发送至保卫处(scu_119@126.com)。

三、工作内容

(一)扎实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冬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专题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师生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提高个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水平,达到“一懂三会”(一懂:懂本场所火灾危险性;三会:会报警、会灭火、会逃生)的基本要求,增强师生员工的自觉性,预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扎实做好检查、整改火险隐患工作。各单位在冬季期间,要结合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特点制定工作方案,落实隐患排查措施并建立台帐,对所管辖的区域、部位组织安全自查活动,做到责任范围全覆盖、无死角,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必须做好应急预案,并报保卫部(处)备案。

四、工作重点

在冬季消防工作中,着重检查以下方面:

(一)消防安全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各岗位人员消防安全责任熟悉情况;

(四)火险隐患排查整改情况;

(五)安全用火用电用气情况;

(六)使用易燃材料(彩钢泡沫夹芯板等)搭建的临时建筑清理情况;

(七)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情况;

(八)消防设施(消火栓、灭火器、疏散标识等)设备完好有效情况;

(九)实验室设备使用、管理情况;

(十)师生员工掌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及消防常识情况;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管理情况;

(十二)学生公寓违章使用电器、明火器具查处情况;

(十三)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情况;

(十四)一氧化碳中毒防范情况;

(十五)火灾隐患风险评估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要充分认清冬季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冬季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是火灾高发期。各单位要强化底线思维意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从确保学校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从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充分认清冬季消防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形成科学、规范的消防安全长效机制。

(二)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单位要强化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坚持多措并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严格整治、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消防工作责任到位、日常检查管理到位、宣传教育培训到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到位。坚决做到“三不放过”,即应当检查的部位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检查的内容未检查不放过,应当查清、整改的隐患未查清、整改不放过,真正做到不打折扣、不留死角、不走过场,检查一处,安全一处,放心一处。

(三)要扎实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演练活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冬季消防工作的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教育,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各单位在冬季消防期间可适时组织人员进行小型疏散演习和灭火演练,注重实效性。

(四)要做好节假日期间和大型活动的值班工作。临近新年和寒假,各单位在节假日期间,各级领导和职能部门要加强值班检查,发现问题要快速反应,及时上报和处置,确保学校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保卫部(处)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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