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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关于2017届毕业生冬季派遣及2018届毕业生春季派遣、离校须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7-12-18 20:42:00 点击量:3159次

各学院、中心(所):

按照学校统筹安排,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包含研究生、本科生),在离校之前须办理就业派遣及离校手续,现将派遣工作及办理离校手续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派遣对象:2017年12月31日前完成答辩获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包含硕博研究生、本科生),均属于此次派遣范围。

毕业生可根据个人情况(用人单位要求或就业需要),选择作为2017届冬季毕业生或2018届春季毕业生进行派遣。毕业生在“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的“毕业时间”将作为“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2017届冬季派遣毕业生“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毕业时间应为2017年12月31日,“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2018届春季派遣毕业生“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登记毕业时间应为2018年1月1日,“就业报到证”签发时间为2018年1月1日。 

二、关于派遣、离校程序

1. 毕业生、各学院、中心(所)须登录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做好毕业生就业信息核对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通知栏“关于2017届毕业生冬季就业派遣及2018届毕业生春季就业派遣的通知。”

2. 派遣前,毕业生要按照相关部门具体要求清还公物、图书资料、交清所欠的费用等。请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务必在派遣前督促毕业生完成离校手续,为派遣做好准备。

3. 毕业生持学校统一制定的《四川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或《四川大学本科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以下简称《离校手续清单》,见附件1、附件2)逐一到有关部门完清手续,需经办人签字并加盖有关单位的印章,否则无效。

4. 完清全部手续后,将《离校手续清单》交到所属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取《就业报到证》。

5. 《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上联为彩色,学生持彩色上联到报到单位报到;下联为白色,学院将白色下联装学生个人档案。

6. 关于毕业生派遣、离校手续的办理方式及时间安排均以本通知为准,如有调整,学校将在各部处的网站另行通知。

三、有关离校手续的办理

1.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党组织关系以学院为单位到组织部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办理安排见组织部网页http://zzb.scu.edu.cn/通知),联系电话:85405391。

团组织关系以支部为单位到学院分团委办理。

2.户口办理

入学时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自行凭《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入学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的学生,如需要迁移户口至派遣地,请凭《就业报到证》自行到户口所在地办理。联系电话:85402457。

3.财务处办理离校财务手续

请未结清学费、住宿费等有关费用的毕业生从即日起到财务处望江校区报账点结清费用或通过网上银行结清费用,由于年底财务核算的缘故,建议在12月27日前办理。 联系电话:85402701

4.出版社教材手续办理

即日起至12月29日,学生到出版社各校区教材发行点办理离校手续。

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四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地址:望江校区(含华西校区)——文华活动中心二楼207望江教材发行点   

            江安校区——江安东园(研究生宿舍旁)江安教材发行点

    联系电话:望江85460900  江安85996195

5.学生公寓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程序

学生凭“离校清单”,经宿舍管理人员检查公物完好后(如有人为损坏或遗失,需照价赔偿),退还寝室钥匙,退出寝室床位到所住宿舍值班室办理手续。

6.毕业生体检

请毕业生从即日起到12月31日,自行到望江校区(望江医院)体检,体检时请携带一寸近照一张;体检时间为:工作日的每天下午14:30—17:30。

7.图书馆手续办理

请毕业生从即日起,持校园卡和学校统一制定的《离校手续清单》到文理馆、工学馆、医学馆或江安馆办理离校手续(华西校区的毕业生应在医学馆办理,江安校区的毕业生在江安馆办理,望江校区的毕业生在文理馆和工学馆办理)。

毕业研究生需向图书馆提交纸版和电子版学位论文以及“论文使用授权声明”。

详细办理流程请登录学校图书馆主页查看。

8.校园卡退费

关于在校期间各类费用的清缴及校园卡的注销,见学校信息管理中心主页上的通知。

9.档案的转递

学校档案馆根据招生就业处制定的《毕业生就业派遣名单》,通知学院和相关部门,办理毕业生材料归档及档案寄送手续。

四、到用人单位报到应持的手续、证件

1.就业报到证   2.户口迁移证   3.党、团组织关系    4.身份证  5.毕业证、学位证   6.路费托运费及其它(部分单位可予以报销)

注:毕业生在领取相关手续时要认真核对,如发现问题,到对应的办证部门办理更正手续;未就业的毕业生,也须持《就业报到证》到报到单位报到。

五、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学院加强毕业生思想政治教育,加强毕业生关心帮扶,做好毕业生鉴定,组织好毕业期间各项活动。

2.请毕业生增强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注意旅途安全,妥善保管随身携带的证件等重要物品,注意旅途卫生、预防疾病。

3.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毕业离校前须与经办银行(机构)签定还款协议,毕业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须向经办银行(机构)提出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

4.毕业生报到后须在3个月之内到档案接收单位核查自己的档案,按档案接收单位要求办理报到手续。如档案未到,可直接与学校档案馆联系、查询。

5.毕业生在毕业后落实工作或出现就业去向变更的,可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办理改签或换发就业报到证。具体办理流程请在四川大学毕业生就业网查询。联系电话:85407860、85406309。

6.毕业生如果发现自己的就业报到手续或证件遗失,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接收单位和学校报告。《户口迁移证》到保卫处按公安部门的规定申请补办;《就业报到证》经本人登报挂失后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补办。

四川大学毕业本科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doc

四川大学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清单.doc

四 川 大 学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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