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栏目导航 V
你的位置:学院首页 > 实验室 > 实验室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6-21 15:18:00 点击量:3159次

校内各单位:

根据《中央组织部办公厅等关于做好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有关通知的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16年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条件的港澳籍人才可以申报,台籍暂不开展。在国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截至2016年9月30日)的在聘青年人才。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的社会影响;

4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本次申报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15年1月1日,即198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即1978年1月1日后出生);哲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申报年龄为38周岁以下(即1977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40周岁以下(即1975年1月1日后出生);

5.一般应获博士学位;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万人计划”其他类别项目。已获国家“千人计划”支持并且在支持周期内的青年人才不在本计划支持之列。已参评过青年拔尖人才但未入选者,申报时必须有新成就新成果。同一申报人申报该计划不得超过2次。

二、申报程序和要求

1.个人填写附件《青年拔尖人才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或教授会议评审。

2. 由于名额限制,每个学院原则上推荐一名候选人,并将附件的汇总表及候选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教学科研成果等内容)于9月7日前发至人事处专家科邮箱talent@scu.edu.cn 。

3.人事处组织校级专家评审,确定上报候选人名单。

4.人事处通知候选人准备申报材料,并按时向教育部提交申报材料。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妮、王娟

电话: 028-85405390

邮箱: talent@scu.edu.cn

申报人才计划QQ群:450904994

汇总表.xls


  • 下一篇:四川大学水利水电学院、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2017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办法
  • 四川大学水力学与山区河流开发保护国家重点实验室 . 版权所有

    电话:(028)85405706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

    备案号:蜀ICP备05006382号 技术支持:天汇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