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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二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来源/编辑: 更新时间:2016-05-10 14:46:00 点击量:3152次

各学院及同学: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李克强总理指示,由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亲自担任大赛组委会主任,有史以来规格最高、参赛团队最多、覆盖高校最广的创新创业比赛。去年首届大赛共吸引了全国1878所高校的57253支团队报名参加,参与学生超过20万人,比赛吸引意向性投资高达30亿元。我校在全国总决赛中取得了四川省唯一两项金奖,以“两金一铜”的优异成绩位居全国第二。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附件1)要求,学校决定举办四川大学第二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机构
学校高度重视,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校团委、学工部、研工部、科研院、社科处等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并负责大赛的具体实施。
成立由各相关学院、行业企业和创投风投机构等校内外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负责参赛项目评审和赛事指导有关工作。
学院成立工作小组,切实抓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及各项组织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注重大赛宣传,注重运用微信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的校园文化氛围,不断提升赛事的影响力与品牌传播力。
  2.要求各学院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动员在校生中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认真选拔,既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和影响力,也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
  3.要充分利用好本学院学科前沿科研、专利成果,从国内外其它知名赛事的参赛项目(如“创青春”等)、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各院有关基金立项项目中,挖掘具有竞争力的项目和具有市场前景的项目作为参赛项目,并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条件保障。
  4.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精神,各学院要鼓励教师积极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鼓励学生选择教师的专利或创意,积极报名参赛。
  三、参赛项目要求
  1.项目申报、参赛程序等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及附件2(学生参赛手册及相关资料)。
  2.请各学院组织学生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归属学院。允许跨院、校组建团队。
  3.我校参赛团队项目计划书封面要求一律采用《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四川大学封面格式)》(见附件3),项目提交时以“项目名称”命名提交。
  四、赛程安排
  1.校内初赛
参赛报名:校赛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6月15日。参赛团队可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网上报名。
  项目指导:光谷创业天使顾问团与各学院联合举办“互联网+”微路演,将陆续在各学院开展,将有企业投资人现场点评指导。
  项目评审:2016年6-7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分为项目计划书书面评审和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两个阶段。项目计划书评审内容及要求:创意组根据团队创意设计撰写项目计划书,初创组、成长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撰写创业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他说明。通过项目书书面评审遴选优秀项目参加项目展示及答辩评审。
  2.省级复赛
  项目培育8月底-9月初。学校将为推荐进入省赛的项目安排创业指导与培训,项目将参加光谷创业天使顾问团“互联网+”双创特训营。
四川省将在9月15日前完成省级复赛(见四川省教育厅主页通知),遴选参加全国总决赛的候选项目。
  3.全国总决赛(10月中下旬)。
  项目辅导:将安排创业导师进行一对一辅导。
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入围全国总决赛项目进行网上评审,择优选拔120个项目进行现场比赛,决出金、银奖。
  五、奖项设置
  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总决赛三级赛制。校级初赛将分设一、二、三等奖,并将从校赛获奖项目中推荐优秀项目参加四川赛区选拔赛,同等情况下,成长组、初创组项目优先推荐。省级复赛和全国总决赛奖项设置见相关大赛通知。
  六、激励政策:
  获奖项目奖励将按去年学校《关于举办首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大教﹝2015﹞138号)中的获奖励条例(见附件4)以及教育部、四川省教育厅颁发的关于获奖项目相关激励政策执行。
  1.获奖项目学生:
  (1)学校将对各级获奖项目划拨相应的发展基金。
  (2)校、省、国赛获奖项目学生均可获得创新教育学分;
 
  (3)获奖项目成员在保研加分、评优评奖时,将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2.获奖项目指导老师:学校将根据获奖情况发放教师指导费,并按省教育厅相关文件,对省级以及上获奖项目可认定为省级教改项目或教学成果奖。
  3.学院:各学院赛事组织情况及获奖情况将纳入年终学院目标任务考核项目之一,并作为学院评优评奖的重要指标。
  七、赛事咨询
  四川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交流、组队QQ群:342893369。请各项目组成员加入该群,大赛相关通知和资料可以群中下载。
  学生赛事咨询:
  教务处
何露  联系方式:85400031
  校团委
张韵  联系方式:85401222
  学工部
朱晓萍  联系方式:85460907
  研工部
李侠  联系方式:85407322
  老师项目对接:
  科研院
高德友  联系方式:85461170
  社科处
刘建兴  联系方式:85403377

 

关于举办首届四川大学“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doc

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计划书.doc

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二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6〕4号).doc

学生参赛手册及相关资料.rar


 四川大学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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